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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煜明琳《执子之手》小说介绍
天煜明琳《执子之手》_执子之手

天煜明琳《执子之手》

阿弥野 txt完结文

小说主角: 天煜 明琳 周成康 成康 熙伟 天煜一 阿武 波罗密 天煜真 齐天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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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/5/23 0:00:00

最新章节:天煜明琳《执子之手》最新章节 016 2023-05-23

小说简介:《执子之手》 作者:阿弥野 尘心,你这次还是不肯回来吗?你知道吗?银衣去了芳村,霜紫到无着庵吃斋念佛去了,还有大路,躺在病床上生死末卜呢?你真的不肯再回来看看我们吗?我们五个人之间青梅竹马的友情真的就这么断了吗? 一架从香港飞来的国泰航空的飞机降落在广州花都的新机场。 尘心拖着行李车走出了…

内容摘要:《执子之手》 作者:阿弥野 尘心,你这次还是不肯回来吗?你知道吗?银衣去了芳村,霜紫到无着庵吃斋念佛去了,还有大路,躺在病床上生死末卜呢?你真的不肯再回来看看我们吗?我们五个人之间青梅竹马的友情真的就这么断了吗? 一架从香港飞来的国泰航空的飞机降落在广州花都的新机场。 尘心拖着行李车走出了机场候客厅。 广州的天空依然那么浑,依然看不到蓝天。广州,曾几何时她赌咒发誓再也不回来。这令她输掉爱情、输掉幸福的城市,这生她、养她的故乡。 从前的她,从白云机场离开这令她伤心绝望的地方,现在回来,白云机场已变成了一场旧梦。 尘心一出大门就见到一身素白的铃儿,望着铃儿削瘦的身影,幽幽的神情,看到岁月在她的眼神里留下的掩不了的孤独,尘心深深地内疚了。一别多年,只为了逃避自己的伤痛,却忘记了朋友的愁苦,真是太自私了。 两个好友互相凝望着,虽然一别多年,她们并没有感到生疏,但却觉得有太多太多的感受无以言传,所以她们只是互相凝望着 尘心深吸一口气微微一笑:“铃儿,我回来了。” 铃儿微笑点头:“回来就好,我知道你肯定会回来的。” 尘心微叹一声,为了‘回来’这二个字,她下了多大的决心啊。 铃儿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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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煜明琳《执子之手》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套用《不会真有人在废土当偶像吧》的一些情节有点太明显了吧
继续看了会,重合度倒也没那么高
匿名书友
赛博朋克加分,搞明星那个情节没什么看头,可能仅仅是为了引出黑客这个角色,真正出彩的是从剑客复仇这个情节开始,无论是主角还是大小姐,黑客或剑客这几个人物,故事一出色人物一下子就立住了,后面的带大剑哥和自爆狐吃鸡的剧情也很不错。这是本能让我十一熬夜追完的小说,才一百多章,不够塞牙缝,后悔没养肥再看了。
回来改评分,粮草变干草,五星改三星,小说还是写歪了,赛博朋克你写什么克苏鲁,两个都是很好的设定,但一冷一热没有相性,没有好的笔力驾驭一个都难,别说一本书把两个元素都写进去,这么一下就把前面的一点灵气写没了,直接回落到平庸,好像作者身体也抱恙了,对于这本持悲观态度了。
匿名书友
男主操作好智障
匿名书友
缝的太多,前期还能看个乐呵,克苏鲁元素一进来谜语人的病又加重了
匿名书友
42章13万字的幼苗,看了15章建议作者切了吧,作者自己都没搞清楚到底在写哪个类型,不断渲染绝望恐慌的气氛,但是主角前一分钟吓的尿裤子,一停脚只要没丧尸在屁股后面追就又开始口花花的玩诙谐,看得老子尴尬的要命,估计作者写恐慌代入的是主角,玩幽默又把自己带进去了。想讲故事你就老老实实保持恐慌;想玩诙谐体现你心大就给主角来个大大的金手指
匿名书友
丧尸类分两种,一种是异能打怪升级类,一种是讲故事。我偏爱讲故事类,这本书算是在讲一个主角的成长故事吧,前面有点小漏洞,不影响,个人粮草。
匿名书友
匿名书友
未来的女友情节真的很无聊,其他的还行
匿名书友
水草,平淡乏味
匿名书友
干粮吧,看名字还以为会写出一些不一样的内容来,结果还是每天下副本打怪升级做任务.....................然后就这个模式一直重复重复....给干粮是因为男主的性格有节操,没有因为重生就到处装逼打脸...干粮
匿名书友
看了第一章我才明白,原来两军对战的阵型是两个半圆带边框的,不然主角为毛遇到危险还只能选择要么向人类军跑,要么向异族军跑?我突然感觉古代的哨兵/传令兵之类的都好惨,因为要时不时从阵前经过,简直是必死啊,没地方可逃,最后肯定被逼到两军对垒的战线上啊。

PS:好题材给烂主角玩废了,智商情商堪忧。
匿名书友
创意脑洞不错的小白流升级文,主角的金手指是可以改造植物然后快速长出各种各样的植物出来,比如说豌豆射手、树人战士、食人花……
看点是各种各样的植物,毒点是无脑降智商。
评价:粮草到干草之间。喜欢脑洞文的可以看看。
匿名书友
第一章就让我看出主角是个傻子。。
匿名书友
有不少毒点, 敌人全都中了弱智光环, 但用植物改造世界算是有点创意, 可以一看
匿名书友
只有脑洞可看,文笔水,水草
匿名书友
文笔烂到家,一点阅历没有,估计是中学生写的。脑洞。。30章弃了。剧毒啊
匿名书友
看了第一章我才明白,原来两军对战的阵型是两个半圆带边框的,不然主角为毛遇到危险还只能选择要么向人类军跑,要么向异族军跑?我突然感觉古代的哨兵/传令兵之类的都好惨,因为要时不时从阵前经过,简直是必死啊,没地方可逃,最后肯定被逼到两军对垒的战线上啊。
匿名书友
一个弱智小丑从开头一直恶心主角,恶心了好几百章。
匿名书友
两章弃。“闭上眼睛好久,池南并没有感觉到自己身上有什么痛苦,疑惑的睁开眼睛一看,池南惊讶的发现,眼前的那个怪物居然死掉了。”什么沙雕都能当主角了,遇到危险就是闭目等死。你怎么不惊讶得发现自己就要死了?闭目等死,死的好啊。走好不送
匿名书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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